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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zhou |
2022-1-27 10:17:34
日前,巴拿马船旗国更新了其第71号商船通函,罗列了应由该船旗国签发,并应保存在船上的证书和文件清单。
一、由船巴拿马签发的证书或文件如下: 1、登记证书Registry. 2、电台执照和最低配员。 3、船员居住舱室证书CICA(注:2013.8.20以后建造的船舶,因MLC公约生效,则不需要此证书)。 4、BCC. 5、CLC. 6、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BWMC。 7、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批准证书。 8、DMLC PART I. 9、香港拆船公约的符合声明SOC(适用时)。 10、连续概要记录CSR. 11、ISM规则要求的指定人员DPA声明。 12、ISM规则要求的公司声明。 13、ISPS规则要求的CSO声明。 14、国际保安证书ISSC. 15、WRC. 16、吨位证书。 17、巴拿马年税单Annual Tax Receipt. 18、巴拿马船旗国检查ASI报告。 二、官方记录簿: 1、Official Log Book. 2、Vessel Crew Logbook. 3、Oil Record Book and Emissions. 上述应使用官方提供的记录簿,如因购买不到等原因,船长或船东可使用非官方记录簿,但要到巴拿马领事馆备案。 三、凡悬挂巴拿马旗的船舶,均应配备以上相关证书、文件和记录簿,如发现缺失,则会在巴拿马船旗国检查中,被开具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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