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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的证书再有效的问题

楼主
 

自由飞翔
2024-11-13 16:07:00
2024年10月份执行的船员证书再有效问题,那位给我下解读,越详细越好。谢谢大家。

张大管

发表于 2024-11-13 16:09:36

1楼
你好,我来回复你的问题,新版证书再有效解读如下:

一、通知背景与目的

该通知旨在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并保障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明确相关要求和流程,确保船员具备持续适任的能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二、主要内容

  1. 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要求

    • 船长和高级船员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时,需要完成知识更新培训和模拟器培训。
    • 知识更新培训包括国际海事公约、港口国监督检查、国内法律法规、船舶通信与导航、海事调查与案例分析等内容。
    • 模拟器培训则针对雷达模拟器等设备进行实操训练。
  2. 培训合格证再有效要求

    • 申请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的船员需要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 培训内容根据具体合格证类型而定,但通常包括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和实操技能等方面的更新。
  3. 培训机构与航运公司资质

    • 已取得海船船员培训许可证的船员培训机构可开展所许可培训项目的知识更新培训和模拟器培训。
    • 符合要求的航运公司也可对本公司自有船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但需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料和设施设备,并将知识更新培训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4. 培训与考核管理

    • 培训机构和航运公司应按照通知附件规定的培训大纲开展培训,并在培训前向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课程。
    • 开展培训的机构应保持完整的培训和考核记录,考核方式和内容需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在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报海事管理机构。
  5. 证书有效期管理

    • 对适任证书过期10年以下的船员,其再有效后证书有效期的截至日期不得超过最后通过考试或者评估之日后5年。
    • 对适任证书过期10年及以上的船员,其再有效后证书有效期的截至日期不得超过完成船上见习之日后5年。

三、实施与废止

  •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即2024年10月21日起生效。
  • 同时,废止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有关事宜的通知》(海船员〔2016〕685号)。

四、影响与意义

  • 该通知的发布进一步规范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的再有效管理,提高了船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 通过加强知识更新培训和模拟器培训,有助于船员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海事法规和技术标准。
  • 同时,该通知也促进了船员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发展,提高了培训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24〕143号)是一份重要的政策文件,对于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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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的证书再有效的问题
张大管
2024-11-13 16:07:00
2024年10月份执行的船员证书再有效问题,那位给我下解读,越详细越好。谢谢大家。
张大管
2024-11-13 16:09:36

你好,我来回复你的问题,新版证书再有效解读如下:

一、通知背景与目的

该通知旨在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并保障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明确相关要求和流程,确保船员具备持续适任的能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二、主要内容

  1. 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要求

    • 船长和高级船员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时,需要完成知识更新培训和模拟器培训。
    • 知识更新培训包括国际海事公约、港口国监督检查、国内法律法规、船舶通信与导航、海事调查与案例分析等内容。
    • 模拟器培训则针对雷达模拟器等设备进行实操训练。
  2. 培训合格证再有效要求

    • 申请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的船员需要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 培训内容根据具体合格证类型而定,但通常包括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和实操技能等方面的更新。
  3. 培训机构与航运公司资质

    • 已取得海船船员培训许可证的船员培训机构可开展所许可培训项目的知识更新培训和模拟器培训。
    • 符合要求的航运公司也可对本公司自有船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但需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料和设施设备,并将知识更新培训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4. 培训与考核管理

    • 培训机构和航运公司应按照通知附件规定的培训大纲开展培训,并在培训前向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课程。
    • 开展培训的机构应保持完整的培训和考核记录,考核方式和内容需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在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报海事管理机构。
  5. 证书有效期管理

    • 对适任证书过期10年以下的船员,其再有效后证书有效期的截至日期不得超过最后通过考试或者评估之日后5年。
    • 对适任证书过期10年及以上的船员,其再有效后证书有效期的截至日期不得超过完成船上见习之日后5年。

三、实施与废止

  •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即2024年10月21日起生效。
  • 同时,废止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有关事宜的通知》(海船员〔2016〕685号)。

四、影响与意义

  • 该通知的发布进一步规范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的再有效管理,提高了船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 通过加强知识更新培训和模拟器培训,有助于船员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海事法规和技术标准。
  • 同时,该通知也促进了船员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发展,提高了培训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24〕143号)是一份重要的政策文件,对于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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