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 |
1、公司简介
广东粤电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前身系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运公司”)的船员管理部。因业务发展需要,由航运公司于2013年1月16日独资成立,注册地广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我司在广州市中心拥有5百多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主营船员劳务派遣、船员服务管理等业务。
我司以“立足粤电,面向市场”为发展理念,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以人为本,聚才育才,立志打造1支具有高专业水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船员队5,保障粤电集团的电煤运输,为航运公司提供1流的船员服务。
2、招聘岗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司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航海类相关岗位。
(1)培训专责3名
岗位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对通过初审且第1次到我司的普通船员进行面试工作。
2.负责船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的评估和船员在船期间的培训跟踪、评估以及验证。统计船员岗前培训情况,根据培训的效果提出对培训体系完善的意见,并将船员培训情况录入船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3.负责自有船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审核自有船员教育培训体系,督导、组织实施并对实施的效果进行跟踪。
4.负责考核不合格或被退用的船员的预纠措施处理,以及不适岗或退用的船员的再培训工作。
5.负责收集有关船舶海损、机损事故等资料,并对事故进行分析,将整理好的内容加入培训教材。
3、应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满足以下应聘条件的中国籍社会人才:
(1)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良好,无职业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认同粤电集团和我司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3.身心健康,能克服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
4.有较好的业务能力,符合应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5.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2)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仍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航海类大专以上学历;
(2)无限航区甲类船舶(散货船)船长或轮机长的适任证书,并有至少3年船长或轮机长的任职资历;
(3)熟悉STCW78/95公约等国际、国内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法规,熟悉IMO、主管机关、行业组织等建议的有关船员管理适用规则、指南和标准等;
(4)熟悉船员培训工作和船员培训法规;
(5)具有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6)熟悉船员管理公司工作流程,工作积极主动,具有高度责任感,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4、招聘流程
(1)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有意者请在以下指定网站下载《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模板,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简历、证书(扫描件)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等应聘资料到我司招聘邮箱。
(2)简历筛选
我司将根据本公告条件筛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入下1招聘环节。
5、薪酬待遇
严格执行《广东粤电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岸基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6、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我司将通过应聘资料上的联系方式(手机和邮箱)与应聘者联系,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2)进入实践测评环节的应聘者,将被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对接触到的我司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凡向我司报名的应聘者,均被视为接受该条款,如应聘者拒绝签署保密承诺书的,我司有权拒绝该应聘者进入实践测评环节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我司对收到的应聘资料,将谨慎使用、妥善保存,切实保护应聘者个人信息;
(4)如应聘者人数、素质不能达预期要求,我司有权减少招聘人数、调整招聘岗位专业,或终止全部招聘工作;
(5)请应聘者投递简历时,注意标明所应聘的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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