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海务专责
任职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航海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茂名或惠州地区港作拖轮任职大副及以上职务1年以上服务资历;
3.持有效沿海航区2等大副及以上适任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持有效沿海航区1等大副及以上适任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工作地点为惠州或茂名,根据个人拖轮服务资历。
岗位职责:
1.负责有关航行安全方面法规、资料的跟踪收集、传递并保存。
2.根据海事部门有关航海图书资料配备的规范要求,负责为船舶配备供应海图、航海书籍、航行公告、海事文书等资料,保持船舶航海图书资料的完整和有效。向船舶传递有关公约、法规及航运相关信息。
3.负责制定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关键性操作规程,标明船舶航行安全和防污染的关键性操作,加强船舶安全航行的日常指导,并监督船舶执行。
4.负责收集与业务相关的港口及航道水域、新建码头、航线等技术资料,提出具体的航行与作业的注意事项及安全操作的安全措施。
5.负责制定拖轮应急救助、拖带作业方案和进行安全评估。跟踪拖轮作业动态,及时提供岸基支持。
6.负责公司防台的具体操作,根据季节的特点,落实公司船舶的强风、枯水、雾季等安全措施。
7.负责接受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及险情报告,并按公司规定对海损事故、险情和海事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
8.负责驾驶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对聘用驾驶员进行审核和考评。
9.监督船舶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监督船舶落实应急操练及演习。
10.检查船舶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1.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和了解生产作业的安全状况,报告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12.负责对接属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协助船舶完成FSC检查,督促指导船舶自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13.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编著、修订及内审、外审等工作。
14.建立海务管理方面台账归档和管理。
15.参与船舶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应急抢险工作。
16.完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化等规定的相关工作。
1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介绍:
广东粤电航运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粤电航务公司”)为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广东沿海港口拖轮业务,下设汕尾粤电航运服务有限公司和揭阳粤电航运服务有限公司两个子公司,现有3200匹及以上的拖轮6艘,总拖力26400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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