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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小贴士]二副日常管理职责
二副日常管理职责:
1、负责本船无线电通信导航设备和广播系统的技术管理,做好无线电通信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修理以及无线电导航设备的管理和修理工作,努力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地使用和保养无线电通信导航设备。
3、正确执行现行的国内国际各种电信规章制度。
4、当本船遭受海难或发生其他危险情况时应保证在电台值班,弃船时应携带无线电通信日志和电台执照,按船长的命令离船。
5、只能受理经船长或政委签发批准的电话、电传和传真、E-MAIL。
6、负责AMOS通信和船舶局域网的维护工作,并做好国内、国际通信资料的保管和修改工作。
7、按规定统计通信费使用和通导设备维护情况,汇总报公司通导业务。
8、负责电台蓄电池、变流机和各种天线的日常清洁、检查、养护工作,确保良好技术状态;做好蓄电池室(箱)、备件库的清洁工作;负责电台蓄电池的充、放电。
9、负责保管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和物品帐册;负责备件、工具、物料、仪表的登记、保管、盘点和报销。
10、按有关规定保管电台文件、资料、报底、报稿、统计报表、修理帐单和申请购物单,并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11、负责船舶开航前做好航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检修、纠正,并报告船长。
12、船抵港前做好通导设备自查工作,抵达港口后按规定填报通信导航设备开航前检查报告表。
13、航行中应每天查阅无线电通信日志和报底电稿,检查电台一天所做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并设法纠正。
14、直接负责通信导航设备的管理和检修,通导设备修理时应在场,当设备修复签收时要进行验收,必要时在修理报告上标注。
15、拟定有关设备的备件、工具、物料和仪表的请领审购计划,经船长审批后报报告公司通导业务。
16、按规定定期检查、试验通信设备,并将检查、试验情况记入无线电通信日志。
17、特殊海况和特殊航区(如冰区、寒冷地带),应随时检查设备、器材及周围环境,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外部天线、EPIRB、仪器探头等)
18、负责做好PSC检查准备工作;防止误报警。
二、 管理内容:
1、电台执照 电台执照应存放在电台内便于立即取下携带和出示检查的位置,并由二副负责保管。电台执照的有效期限,国旗为三年;香港旗一年;其它为四年,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应及时向公司通导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更换。
2、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由船长负责统一保管。在证书检验过程中,二副要现场操作设备配合检验。
3、GMDSS岸基维修协议、设备产品证书和示位标(EPIRB)年度检验报告及GMDSS改造资料由船长统一保管,二副要根据有效期提前三个月申请更换。
4、ITU文件。包括无线电信号书;GMDSS handbook;《水上移动业务和卫星水上移动业务电台的呼号和数字识别表》Manual for use by the maritime mobile and available maritime mobile satellite services;《无线电定位和特别业务电台表》List of call signs & numerical identities;《海岸电台表》List of coast stations;List of radiodetermination & special services stations;《无线电规则》Radio regulations;《船舶电台表》List of ship stations;以上资料都要按时更新,增加补编。
4、无线电通信日志由持适任证书的值班驾驶员填写,船长每月检查并签字。时间一律采用世界协调时UTC;有关通信记录尽量采用英文或英文缩写,如属必要可用中文注明。以航次终了为界,航次开始时另起页填写。
无线电通信日志应记载的内容:
填写船舶规范和无线电证书情况,指明无线电设备配备方案。当选择岸上维修时,指明维修公司。
填写二副的资料。船长指定的在遇险时负责通信的无线电人员,要在合格的人员中指明。如有不同,还应指明负责设备试验、检查和记录日志的人员。
设备试验和检查的详细情况及充电记录。
每周检查VHF DSC和MF/HF DSC呼叫情况。
每月检查双向无线电话、卫通C站(EGC)、雷达应答器情况;进行备用电源供电试验。
每季度试验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情况。
每天检查应急电源和电瓶情况。
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摘要,主要包括日期、时间、相关船舶的详细情况和位置。
有关无线电业务的重要事件的记录。
航次开始和终了期间的船舶动态,包括航线、开航、抵港、抛锚、移泊、过运河、修船等内容的时间和地点。
处理正常通信业务的情况,包括各类窄带直接印字电报、单边带无线电话、数字选择性呼叫、卫通电传、电话和传真、E-MAIL等通信业务的来往情况记录。
记载接收到的气象报告、气象传真图、航行警告和紧急信息。
航行期间,每天正午船位、天文钟时间、船时更变、气象状况,以及航经国际日期变更线等情况。
5、交接班内容主要包括:
电台执照、岸基维修协议书、通导设备产品证书(存船长处)、船舶电台设备核定表、通导设备修理、检测报告、电台登记文件、ITU文件、必备的图书资料以及各种图纸、说明书、业务技术学习资料、参考文献等。
各类在规定保管期限内的报稿、报底、无线电通信日志、各种通导设备使用试验登记簿和通导设备维修保养登记簿。
无线电信号书等电台业务通信资料及修改情况。
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开机试验所有通导设备,了解设备技术状况、性能、特点、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GMDSS设备的遇险报警程序、试验、操作和防止误报警的方法;详细交接通导设备的应急电源、船舶电源供电线路、开关;详细交接通导设备的天线状况和布线;详细交接EPIRB电池、释放器的有效期。
详细介绍航线上通信情况;有关岸台和卫星地面站的工作特点;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气象预报、气象传真的播发台工作特点,使用频率等情况;
介绍有关国家的PSC检查情况。
清点全部通导设备备件、工具仪表和各类打印纸等物料,了解本航次申请的备件、物料情况。
将开航前急待解决的问题交接清楚。
公司各种通电和管理通报。
按上述内容交接后,应在无线电通信日志上注明文件、设备交接情况,存在或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交接双方签名并由船长加签。
填写交接班报告书一式二份,一份留船,一份上报公司通导主管部门。
对修船和长时间停航的船舶,在接到开航计划时,要在开航前三天进行通导设备全面检查。
三、 值班制度
1. 船舶在航行期间的值班要求
MF DSC(中频数字选呼) 2187.5KHz值守机和VHF DSC(甚高频数字选呼)CH70频道值守机24小时开机保持不间断守听,值守机与接收天线应处于良好的连接状态。接收到报警,二副和值班驾驶员应及时进行处理。
2 驾驶台VHF应保持在CH16频道24小时连续值守,应及时处理有关接收到的呼叫。
3 MF/HF DSC值守机,要求在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2187.5KHZ和8414.5KHZ上24小时值守,另外还要在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4207.5KHZ、6312KHZ、12577KHZ 和16804.5KHZ中的一个频率上保持不间断收听,也可在这些频率上全部扫描值守。发生报警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4 装有INMARSAT-A、B、C、M标准船站的船舶,应保持船站常开,以确保海岸地球站向船舶转发的遇险报警能及时收到。如果接收到岸站的遇险转发信息,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驾驶台蜂鸣器保持常开。
5 保持NAVTEX接收机和EGC接收机常开,并根据船舶航行的具体海域,随时接收相关岸台、岸站播发的气象预报、区域航行通告、沿海航行警告等海上安全信息。
6 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每周与附近台试验和测试一 次MF/HF DSC呼叫,包括与收发设备和应急电源连控的试验。
7 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每天在本船两部VHF DSC之间进行VHF DSC CH70测试呼叫,
8 每月至少试验一次救生艇筏双向无线电话设备并检查电池使用情况(备用电池不能拆封);每三个月至少试验一次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每月至少试验一次搜救雷达应答器。
9 根据船舶航行海域、地理位置和海岸电台开放的业务情况,将DSC常规扫描接收机预置在目的港和船籍港海岸电台数字选择性呼叫的相关频率上保持不间断守听(如果开通DSC业务的话)。
四、 通信业务
遇险通信:可以使用VHF DSC、MF/HF DSC、INMARSAT船站、卫星EPIRB等设备,选择最快最有效的报警手段发送报警信号。船长全面负责应急通信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能直接熟练地使用船舶应急设备,包括使用卫通船站、GMDSS组合电台、VHF;二副直接负责卫通船站、GMDSS组合电台等应急设备;紧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的使用操作直接责任者为二副,弃船时负责携带到救生艇筏上;VHF和搜救雷达应答器(SART)的使用操作直接责任者为三副;弃船时由二副、三副各负责携带一台SART到救生艇筏。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TWO WAY VHF),弃船时由船长、大副、三副各负责携带一只。
一旦发生遇险误报警应根据误报警的影响范围及时消除影响,按照误报警处置原则立即向船旗国政府主管部门及所在洋区的RCC发出取消误报警报告,同时报船公司主管部门。
1、 VHF 。CH16、CH70DSC呼叫频道、CH06航空与与船舶电台进行的通信(船舶航行于我国沿海和内河水域)、CH13航行安全有关的船舶对船舶
2、 NBDP进行船到岸、船到船无线电传(也称窄带直接印字电报:NBDP)通信时,应使用ITU划分给海上的无线电传频率(详见无线电规则附录18、附录32、附录33及其有关说明。海岸电台开放的无线电传工作频率可在无线电信号书第一卷中海岸电台的业务中查找。从船台经某一岸台进行窄带直接印字电报通信时,应注意守听此岸台的通报表,以免漏报。船台初次经由某一岸台给用户发电传时,应告知岸台操作员船舶国籍、呼号、选呼号、帐务结算机构帐号等资料,
3、INMARSAT A站、B站应对准静止卫星。在不同海区可以使用太平洋(POR)、印度洋(IOR)、大西洋东(AOR—E)、大西洋西(AOR—W)四颗卫星。除特殊情况或正在频道上工作外,卫通船站应保持守听。INMARSAT-C站应入网登记(LOG IN),并保持常开状态;关机时应先退网(LOG OUT),再关机。
4、SSB海岸电台开放的单边带电话工作频率可在无线电信号书第一卷海岸电台表中查找。
5、DSC船舶应根据信号书与开放国际业务的岸台测试DSC,具体工作频率也查阅信号书。如岸台对DSC未予以确认,船台应至少相隔5分钟后再重新发送呼叫。如果呼叫仍未成功,应至少相隔15分钟后才可重复DSC呼叫。必要时使用SSB电话询问岸台。
HF工作频率:8414.5KHZ 4207.5KHZ 6312KHZ 12577KHZ 16804.5KHZ
MF 2187.5KHZ、HF 8414.5KHZ和VHF CH70(156.525MHZ)三个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是必须要强制值守的。我司船舶电台DSC扫描接收机,一般能对中高频6个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全部值守。
船岸DSC呼叫操作步骤
I. 将组合电台收、发天线设置好;
II. 将组合电台工作种类设置为F1B方式;选择合适的DSC呼叫频率,调谐发射机。
III. 根据设备的操作程序,编辑DSC电文:
(1) 呼叫类型:一般是单台呼叫;
(2) 被呼台号码:9位MMSI数字码;
(3) 优先等级:SAFETY(安全);
(4) 随后通信方式:无线电话或者无线电传;
(5) 约定后续通信频率:如果是呼叫船舶电台,应约定后续通信用的工作频率;如果是呼叫海岸电台,可不建议通信频道,海岸电台将在DSC收妥确认中指定一个空闲的工作频道;
VI. 发送DSC呼叫。
对一个单台的DSC呼叫,在DSC呼叫序列的最后一般选择“RQ”标志。接收台收到后,将人工或者自动发回一个带“BQ”的DSC收妥序列,然后收发双方人工或者自动地转到约定的工作方式和工作频率上进行通信。
五、 通导设备
1、通信设备:中高频收发信机(组合电台包括SSB,DSC,NBDP)、气象传真接收机、甚高频无线电话、卫通C站(EGC增强群呼接收机)、卫通A(B、M、F)站、航行警告接收机(NAVTEX)、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双向无线电话、保安报警设备(SSAS)。
2、无线电导航设备:航海ARPA雷达、雷达应答器、GPS、AIS、VDR。
3、电航仪器:陀螺罗经、测深仪、计程仪、磁罗经。
4、 其它设备:船令广播设备,备用电源,天线。
GMDSS船舶通信设备配备标准(双套设备)
序号 设 备 名 称 数量 说 明
1 VHF无线电话带DSC设备 2 全部海用频道和美国频道
2 70 频道DSC值班接收机 1 可与第1项组合
3 MF/HF 无线电设备 1 具有DSC、SSB、NBDP终端功能
4 MF/HF DSC 值班接收机 1 可与第3项组合
5 卫星船舶地球站(C站)兼EGC接收机 1
6 卫星示位标 1
7 双向无线电话 3
8 NAVTEX接收机 1
9 气象传真接收机 1
GMDSS船舶导航设备配备标准
序号 设备名称 配备数量 说 明
小于10000总吨船舶 大于10000
总吨船舶
1 航海雷达 2 2 至少一台是X波段
2 避碰雷达 1 可与第1项组合
3 GPS 定位仪 1 1 我司船舶均配备2台以上
4 陀螺罗经 1 1
5 测深仪 1 1
6 计程仪 1 1
7 雷达应答器 2 2
8 AIS 1 1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五章规定,即使下列主要设备发生故障,如未能在港口修复,港口国不得滞留船舶,船舶也不得随意推迟开航、拒绝开航或任意改变航线靠港修理:
1. 当电罗经故障,磁罗经工作正常时;
2. 一台雷达故障,另一台雷达可以工作时;
3. GPS设备发生故障时;
4. 卫通C站发生故障,MF/HF发信机设备工作正常时;
5. 卫通A站发生故障时;
设备管理注意事项:天线、馈线、拉索、卸克、导滑轮、固定环磨损超过三分之一者应予以更换;防止雷达波导管碰损或内部积水;随时注意卫星船站天线是否完好,卫星船站天线罩是否密闭;每周检查蓄电瓶组一次,应保持电解液高出极板1~1.5cm,酸性电瓶电解液比重应为1.23~1.28(常温下),电瓶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应用瓷器或玻璃器具将硫酸慢慢倒入水中,切勿将水倒入浓硫酸中;碱性电瓶电压应不低于26V;每季度用兆欧表检查组合台天线对绝缘电阻:一般天气不小于10兆欧,高湿天气不小于1兆欧;每季度应对GMDSS设备、卫通船站、航海雷达、无线电测向仪等设备天线进行清洁维护,并检查各设备接地是否良好。
申请修理设备电报要包括设备型号,故障现象,自检数据,船舶动态,代理情况性能
INMARSAT-C(PV TEST)的检测内容有:
(1) 岸到船信息传输测试;
(2) 船到岸信息传输测试;
(3) 船到岸遇险报警测试。
启动PVT试验后,系统一般自动选择岸站进行这项试验。试验项目一般都自动完成,有些项目可能要船站操作员进行有关操作。PVT试验成功后,岸站会向船站发回一份确认电报,报告实验结果。
在PVT试验期间,船站将提示操作员发一份遇险报警测试电文。如果操作员在2分钟内没有按下遇险报警按钮,船站会自动发送一份遇险报警测试电文。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船站操作人员再发送遇险测试电文,否则INMARSAT系统会将你重发的遇险报警测试电文作为真正的遇险电报处理,送到有关的RCC,并作出救助响应,造成误报警事故,这点务请船站操作人员注意。
EPIRB 示位标的电池使用年限为4年,电池的容量能保证EPIRB连续工作48小时。电池的更换日期要标注在示位标上指定的位置。EPIRB设备安装在驾驶室外两侧或罗经甲板处,装置上方无任何遮挡物,周围环境保持干燥,注意支架的锈蚀情况。设备外壳标明船名、海上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及电池、释放器有效期。
SART遇险报警之后,可将搜救雷达应答器从容器中取出并开启,使之处于“STAND BY”状态,以随时响应搜救船舶或者飞机3CM导航雷达的脉冲触发。 SART在使用时,尽量安置在高处,以提高作用距离。平时雷达应答器安装在驾驶室内两侧门边墙上各一台。当船舶配有自由降落式救生艇时,其中一台必须安装在该救生艇内。设备外壳标明船名、呼号及电池有效期。
搜救雷达应答器内部电池在待命状态下操作使用96小时, 然后在应答(工作) 状态下连续工作8小时, 使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启动搜救雷达应答器的时机。
六、 PSC检查内容
1、 所有证书齐全,在有效期以内(见上述证书管理)。文件资料最新版本或修改到最新。
2、 要熟练掌握GMDSS通信业务,重点是收发遇险报警、误报警的处理,关键是英文口语交流。
3、 到港前最新的DSC测试记录要保留,以及EGC、航行警告、气象传真图,必要时可是出示给检查官证明设备良好。
4、 要求任何一个持GMDSS证书船员操作设备(从船长到驾助都可能被抽检):用电台应急电瓶直流进行组合电台的DSC测试或者NBDP联系、SSB呼叫;用直流电测试卫通C站的PVT,遇险按钮的安装和防误报警的措施(保护盖和警示标志);两部VHF DSC互相呼叫;EPIRB、SART、双向电话的测试(有时检查官自带设备进行测试),电池和释放器的有效期;
5、 通信设备状况:GPS信号输入组合电台、C站、VHF;电台应急电瓶的电压、工作电流,电瓶间工作环境。
6、罗经甲板所有天线的保养情况,不得有腐蚀,松动。
7、电航设备的性能检查,注意ARPA雷达磁控管的使用时间,超过5000小时就要及时更换;X波段雷达是必备雷达;电罗经的维护和保养,如TG5000和TG6000要每一年清洁碳刷;球需要四到五年更换一次。
8、 AIS、VDR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注意事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表示及时整改,紧急情况可以马上联系代理安排修理;靠港前出现的故障及时告通导科,安排修理的情况向检查官说明突发故障已安排(目前澳大利亚和美国还要求提前报告给港方);到港前要充分进行自查,所有GMDSS设备进行测试;熟悉公约要求和通信业务,英语交流能力要强。
1、负责本船无线电通信导航设备和广播系统的技术管理,做好无线电通信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修理以及无线电导航设备的管理和修理工作,努力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地使用和保养无线电通信导航设备。
3、正确执行现行的国内国际各种电信规章制度。
4、当本船遭受海难或发生其他危险情况时应保证在电台值班,弃船时应携带无线电通信日志和电台执照,按船长的命令离船。
5、只能受理经船长或政委签发批准的电话、电传和传真、E-MAIL。
6、负责AMOS通信和船舶局域网的维护工作,并做好国内、国际通信资料的保管和修改工作。
7、按规定统计通信费使用和通导设备维护情况,汇总报公司通导业务。
8、负责电台蓄电池、变流机和各种天线的日常清洁、检查、养护工作,确保良好技术状态;做好蓄电池室(箱)、备件库的清洁工作;负责电台蓄电池的充、放电。
9、负责保管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和物品帐册;负责备件、工具、物料、仪表的登记、保管、盘点和报销。
10、按有关规定保管电台文件、资料、报底、报稿、统计报表、修理帐单和申请购物单,并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11、负责船舶开航前做好航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检修、纠正,并报告船长。
12、船抵港前做好通导设备自查工作,抵达港口后按规定填报通信导航设备开航前检查报告表。
13、航行中应每天查阅无线电通信日志和报底电稿,检查电台一天所做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并设法纠正。
14、直接负责通信导航设备的管理和检修,通导设备修理时应在场,当设备修复签收时要进行验收,必要时在修理报告上标注。
15、拟定有关设备的备件、工具、物料和仪表的请领审购计划,经船长审批后报报告公司通导业务。
16、按规定定期检查、试验通信设备,并将检查、试验情况记入无线电通信日志。
17、特殊海况和特殊航区(如冰区、寒冷地带),应随时检查设备、器材及周围环境,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外部天线、EPIRB、仪器探头等)
18、负责做好PSC检查准备工作;防止误报警。
二、 管理内容:
1、电台执照 电台执照应存放在电台内便于立即取下携带和出示检查的位置,并由二副负责保管。电台执照的有效期限,国旗为三年;香港旗一年;其它为四年,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应及时向公司通导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更换。
2、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由船长负责统一保管。在证书检验过程中,二副要现场操作设备配合检验。
3、GMDSS岸基维修协议、设备产品证书和示位标(EPIRB)年度检验报告及GMDSS改造资料由船长统一保管,二副要根据有效期提前三个月申请更换。
4、ITU文件。包括无线电信号书;GMDSS handbook;《水上移动业务和卫星水上移动业务电台的呼号和数字识别表》Manual for use by the maritime mobile and available maritime mobile satellite services;《无线电定位和特别业务电台表》List of call signs & numerical identities;《海岸电台表》List of coast stations;List of radiodetermination & special services stations;《无线电规则》Radio regulations;《船舶电台表》List of ship stations;以上资料都要按时更新,增加补编。
4、无线电通信日志由持适任证书的值班驾驶员填写,船长每月检查并签字。时间一律采用世界协调时UTC;有关通信记录尽量采用英文或英文缩写,如属必要可用中文注明。以航次终了为界,航次开始时另起页填写。
无线电通信日志应记载的内容:
填写船舶规范和无线电证书情况,指明无线电设备配备方案。当选择岸上维修时,指明维修公司。
填写二副的资料。船长指定的在遇险时负责通信的无线电人员,要在合格的人员中指明。如有不同,还应指明负责设备试验、检查和记录日志的人员。
设备试验和检查的详细情况及充电记录。
每周检查VHF DSC和MF/HF DSC呼叫情况。
每月检查双向无线电话、卫通C站(EGC)、雷达应答器情况;进行备用电源供电试验。
每季度试验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情况。
每天检查应急电源和电瓶情况。
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摘要,主要包括日期、时间、相关船舶的详细情况和位置。
有关无线电业务的重要事件的记录。
航次开始和终了期间的船舶动态,包括航线、开航、抵港、抛锚、移泊、过运河、修船等内容的时间和地点。
处理正常通信业务的情况,包括各类窄带直接印字电报、单边带无线电话、数字选择性呼叫、卫通电传、电话和传真、E-MAIL等通信业务的来往情况记录。
记载接收到的气象报告、气象传真图、航行警告和紧急信息。
航行期间,每天正午船位、天文钟时间、船时更变、气象状况,以及航经国际日期变更线等情况。
5、交接班内容主要包括:
电台执照、岸基维修协议书、通导设备产品证书(存船长处)、船舶电台设备核定表、通导设备修理、检测报告、电台登记文件、ITU文件、必备的图书资料以及各种图纸、说明书、业务技术学习资料、参考文献等。
各类在规定保管期限内的报稿、报底、无线电通信日志、各种通导设备使用试验登记簿和通导设备维修保养登记簿。
无线电信号书等电台业务通信资料及修改情况。
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开机试验所有通导设备,了解设备技术状况、性能、特点、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GMDSS设备的遇险报警程序、试验、操作和防止误报警的方法;详细交接通导设备的应急电源、船舶电源供电线路、开关;详细交接通导设备的天线状况和布线;详细交接EPIRB电池、释放器的有效期。
详细介绍航线上通信情况;有关岸台和卫星地面站的工作特点;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气象预报、气象传真的播发台工作特点,使用频率等情况;
介绍有关国家的PSC检查情况。
清点全部通导设备备件、工具仪表和各类打印纸等物料,了解本航次申请的备件、物料情况。
将开航前急待解决的问题交接清楚。
公司各种通电和管理通报。
按上述内容交接后,应在无线电通信日志上注明文件、设备交接情况,存在或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交接双方签名并由船长加签。
填写交接班报告书一式二份,一份留船,一份上报公司通导主管部门。
对修船和长时间停航的船舶,在接到开航计划时,要在开航前三天进行通导设备全面检查。
三、 值班制度
1. 船舶在航行期间的值班要求
MF DSC(中频数字选呼) 2187.5KHz值守机和VHF DSC(甚高频数字选呼)CH70频道值守机24小时开机保持不间断守听,值守机与接收天线应处于良好的连接状态。接收到报警,二副和值班驾驶员应及时进行处理。
2 驾驶台VHF应保持在CH16频道24小时连续值守,应及时处理有关接收到的呼叫。
3 MF/HF DSC值守机,要求在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2187.5KHZ和8414.5KHZ上24小时值守,另外还要在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4207.5KHZ、6312KHZ、12577KHZ 和16804.5KHZ中的一个频率上保持不间断收听,也可在这些频率上全部扫描值守。发生报警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4 装有INMARSAT-A、B、C、M标准船站的船舶,应保持船站常开,以确保海岸地球站向船舶转发的遇险报警能及时收到。如果接收到岸站的遇险转发信息,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驾驶台蜂鸣器保持常开。
5 保持NAVTEX接收机和EGC接收机常开,并根据船舶航行的具体海域,随时接收相关岸台、岸站播发的气象预报、区域航行通告、沿海航行警告等海上安全信息。
6 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每周与附近台试验和测试一 次MF/HF DSC呼叫,包括与收发设备和应急电源连控的试验。
7 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每天在本船两部VHF DSC之间进行VHF DSC CH70测试呼叫,
8 每月至少试验一次救生艇筏双向无线电话设备并检查电池使用情况(备用电池不能拆封);每三个月至少试验一次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每月至少试验一次搜救雷达应答器。
9 根据船舶航行海域、地理位置和海岸电台开放的业务情况,将DSC常规扫描接收机预置在目的港和船籍港海岸电台数字选择性呼叫的相关频率上保持不间断守听(如果开通DSC业务的话)。
四、 通信业务
遇险通信:可以使用VHF DSC、MF/HF DSC、INMARSAT船站、卫星EPIRB等设备,选择最快最有效的报警手段发送报警信号。船长全面负责应急通信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能直接熟练地使用船舶应急设备,包括使用卫通船站、GMDSS组合电台、VHF;二副直接负责卫通船站、GMDSS组合电台等应急设备;紧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的使用操作直接责任者为二副,弃船时负责携带到救生艇筏上;VHF和搜救雷达应答器(SART)的使用操作直接责任者为三副;弃船时由二副、三副各负责携带一台SART到救生艇筏。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TWO WAY VHF),弃船时由船长、大副、三副各负责携带一只。
一旦发生遇险误报警应根据误报警的影响范围及时消除影响,按照误报警处置原则立即向船旗国政府主管部门及所在洋区的RCC发出取消误报警报告,同时报船公司主管部门。
1、 VHF 。CH16、CH70DSC呼叫频道、CH06航空与与船舶电台进行的通信(船舶航行于我国沿海和内河水域)、CH13航行安全有关的船舶对船舶
2、 NBDP进行船到岸、船到船无线电传(也称窄带直接印字电报:NBDP)通信时,应使用ITU划分给海上的无线电传频率(详见无线电规则附录18、附录32、附录33及其有关说明。海岸电台开放的无线电传工作频率可在无线电信号书第一卷中海岸电台的业务中查找。从船台经某一岸台进行窄带直接印字电报通信时,应注意守听此岸台的通报表,以免漏报。船台初次经由某一岸台给用户发电传时,应告知岸台操作员船舶国籍、呼号、选呼号、帐务结算机构帐号等资料,
3、INMARSAT A站、B站应对准静止卫星。在不同海区可以使用太平洋(POR)、印度洋(IOR)、大西洋东(AOR—E)、大西洋西(AOR—W)四颗卫星。除特殊情况或正在频道上工作外,卫通船站应保持守听。INMARSAT-C站应入网登记(LOG IN),并保持常开状态;关机时应先退网(LOG OUT),再关机。
4、SSB海岸电台开放的单边带电话工作频率可在无线电信号书第一卷海岸电台表中查找。
5、DSC船舶应根据信号书与开放国际业务的岸台测试DSC,具体工作频率也查阅信号书。如岸台对DSC未予以确认,船台应至少相隔5分钟后再重新发送呼叫。如果呼叫仍未成功,应至少相隔15分钟后才可重复DSC呼叫。必要时使用SSB电话询问岸台。
HF工作频率:8414.5KHZ 4207.5KHZ 6312KHZ 12577KHZ 16804.5KHZ
MF 2187.5KHZ、HF 8414.5KHZ和VHF CH70(156.525MHZ)三个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是必须要强制值守的。我司船舶电台DSC扫描接收机,一般能对中高频6个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全部值守。
船岸DSC呼叫操作步骤
I. 将组合电台收、发天线设置好;
II. 将组合电台工作种类设置为F1B方式;选择合适的DSC呼叫频率,调谐发射机。
III. 根据设备的操作程序,编辑DSC电文:
(1) 呼叫类型:一般是单台呼叫;
(2) 被呼台号码:9位MMSI数字码;
(3) 优先等级:SAFETY(安全);
(4) 随后通信方式:无线电话或者无线电传;
(5) 约定后续通信频率:如果是呼叫船舶电台,应约定后续通信用的工作频率;如果是呼叫海岸电台,可不建议通信频道,海岸电台将在DSC收妥确认中指定一个空闲的工作频道;
VI. 发送DSC呼叫。
对一个单台的DSC呼叫,在DSC呼叫序列的最后一般选择“RQ”标志。接收台收到后,将人工或者自动发回一个带“BQ”的DSC收妥序列,然后收发双方人工或者自动地转到约定的工作方式和工作频率上进行通信。
五、 通导设备
1、通信设备:中高频收发信机(组合电台包括SSB,DSC,NBDP)、气象传真接收机、甚高频无线电话、卫通C站(EGC增强群呼接收机)、卫通A(B、M、F)站、航行警告接收机(NAVTEX)、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双向无线电话、保安报警设备(SSAS)。
2、无线电导航设备:航海ARPA雷达、雷达应答器、GPS、AIS、VDR。
3、电航仪器:陀螺罗经、测深仪、计程仪、磁罗经。
4、 其它设备:船令广播设备,备用电源,天线。
GMDSS船舶通信设备配备标准(双套设备)
序号 设 备 名 称 数量 说 明
1 VHF无线电话带DSC设备 2 全部海用频道和美国频道
2 70 频道DSC值班接收机 1 可与第1项组合
3 MF/HF 无线电设备 1 具有DSC、SSB、NBDP终端功能
4 MF/HF DSC 值班接收机 1 可与第3项组合
5 卫星船舶地球站(C站)兼EGC接收机 1
6 卫星示位标 1
7 双向无线电话 3
8 NAVTEX接收机 1
9 气象传真接收机 1
GMDSS船舶导航设备配备标准
序号 设备名称 配备数量 说 明
小于10000总吨船舶 大于10000
总吨船舶
1 航海雷达 2 2 至少一台是X波段
2 避碰雷达 1 可与第1项组合
3 GPS 定位仪 1 1 我司船舶均配备2台以上
4 陀螺罗经 1 1
5 测深仪 1 1
6 计程仪 1 1
7 雷达应答器 2 2
8 AIS 1 1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五章规定,即使下列主要设备发生故障,如未能在港口修复,港口国不得滞留船舶,船舶也不得随意推迟开航、拒绝开航或任意改变航线靠港修理:
1. 当电罗经故障,磁罗经工作正常时;
2. 一台雷达故障,另一台雷达可以工作时;
3. GPS设备发生故障时;
4. 卫通C站发生故障,MF/HF发信机设备工作正常时;
5. 卫通A站发生故障时;
设备管理注意事项:天线、馈线、拉索、卸克、导滑轮、固定环磨损超过三分之一者应予以更换;防止雷达波导管碰损或内部积水;随时注意卫星船站天线是否完好,卫星船站天线罩是否密闭;每周检查蓄电瓶组一次,应保持电解液高出极板1~1.5cm,酸性电瓶电解液比重应为1.23~1.28(常温下),电瓶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应用瓷器或玻璃器具将硫酸慢慢倒入水中,切勿将水倒入浓硫酸中;碱性电瓶电压应不低于26V;每季度用兆欧表检查组合台天线对绝缘电阻:一般天气不小于10兆欧,高湿天气不小于1兆欧;每季度应对GMDSS设备、卫通船站、航海雷达、无线电测向仪等设备天线进行清洁维护,并检查各设备接地是否良好。
申请修理设备电报要包括设备型号,故障现象,自检数据,船舶动态,代理情况性能
INMARSAT-C(PV TEST)的检测内容有:
(1) 岸到船信息传输测试;
(2) 船到岸信息传输测试;
(3) 船到岸遇险报警测试。
启动PVT试验后,系统一般自动选择岸站进行这项试验。试验项目一般都自动完成,有些项目可能要船站操作员进行有关操作。PVT试验成功后,岸站会向船站发回一份确认电报,报告实验结果。
在PVT试验期间,船站将提示操作员发一份遇险报警测试电文。如果操作员在2分钟内没有按下遇险报警按钮,船站会自动发送一份遇险报警测试电文。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船站操作人员再发送遇险测试电文,否则INMARSAT系统会将你重发的遇险报警测试电文作为真正的遇险电报处理,送到有关的RCC,并作出救助响应,造成误报警事故,这点务请船站操作人员注意。
EPIRB 示位标的电池使用年限为4年,电池的容量能保证EPIRB连续工作48小时。电池的更换日期要标注在示位标上指定的位置。EPIRB设备安装在驾驶室外两侧或罗经甲板处,装置上方无任何遮挡物,周围环境保持干燥,注意支架的锈蚀情况。设备外壳标明船名、海上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及电池、释放器有效期。
SART遇险报警之后,可将搜救雷达应答器从容器中取出并开启,使之处于“STAND BY”状态,以随时响应搜救船舶或者飞机3CM导航雷达的脉冲触发。 SART在使用时,尽量安置在高处,以提高作用距离。平时雷达应答器安装在驾驶室内两侧门边墙上各一台。当船舶配有自由降落式救生艇时,其中一台必须安装在该救生艇内。设备外壳标明船名、呼号及电池有效期。
搜救雷达应答器内部电池在待命状态下操作使用96小时, 然后在应答(工作) 状态下连续工作8小时, 使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启动搜救雷达应答器的时机。
六、 PSC检查内容
1、 所有证书齐全,在有效期以内(见上述证书管理)。文件资料最新版本或修改到最新。
2、 要熟练掌握GMDSS通信业务,重点是收发遇险报警、误报警的处理,关键是英文口语交流。
3、 到港前最新的DSC测试记录要保留,以及EGC、航行警告、气象传真图,必要时可是出示给检查官证明设备良好。
4、 要求任何一个持GMDSS证书船员操作设备(从船长到驾助都可能被抽检):用电台应急电瓶直流进行组合电台的DSC测试或者NBDP联系、SSB呼叫;用直流电测试卫通C站的PVT,遇险按钮的安装和防误报警的措施(保护盖和警示标志);两部VHF DSC互相呼叫;EPIRB、SART、双向电话的测试(有时检查官自带设备进行测试),电池和释放器的有效期;
5、 通信设备状况:GPS信号输入组合电台、C站、VHF;电台应急电瓶的电压、工作电流,电瓶间工作环境。
6、罗经甲板所有天线的保养情况,不得有腐蚀,松动。
7、电航设备的性能检查,注意ARPA雷达磁控管的使用时间,超过5000小时就要及时更换;X波段雷达是必备雷达;电罗经的维护和保养,如TG5000和TG6000要每一年清洁碳刷;球需要四到五年更换一次。
8、 AIS、VDR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注意事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表示及时整改,紧急情况可以马上联系代理安排修理;靠港前出现的故障及时告通导科,安排修理的情况向检查官说明突发故障已安排(目前澳大利亚和美国还要求提前报告给港方);到港前要充分进行自查,所有GMDSS设备进行测试;熟悉公约要求和通信业务,英语交流能力要强。
海图及航海图书资料改正规定
航海出版物
1、职责
1)船长全面负责保证船舶配备航线所需的全部用图和出版物为最新版本,并保证状况良好和改正到最新。海图表面应当完整,不能用胶带粘贴,用旧的海图应当被替换掉。
2)船长可指派任何驾驶员做此项工作,通常是二副。
3)无线电员负责改正《无线电信号表》。
2、航海出版物改正
1)改正应用于下列出版物中
a. 航用海图、总图、航海图书总目录。
b. 航路指南。
c. 灯标和雾号表。
d. 无线电信号表。
e. 公约,指南等出版物的补篇或修正案(活页)。
2)对上述出版物的所有改正必须在其适当位置登记。
3、航海通告
1)所有船舶供应英、中版航海通告,有些船舶还供应日、美版航海通告。
2)航海通告供船途径:
a. 公司负责向船舶供应航海通告。
b. 船舶收到的最新版航海通告的日期应保持在过去两个月之内。若因为航线或其他原因,船舶不能及时收到航海通告,船长可在当地港口购买并及时通知公司。
c. 公司与供应商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4、航行警告
1)当通过NAVTEX 和卫星通信系统收到航行警告时,必须对相应海图和出版物进行改正。
2)航警改正后应装订成文件夹保持在驾驶台。
3)对涉及本船正在航行区域的航行警告,值班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船长。船长到驾驶台后,值班驾驶员负责进行相应改正。其它航行警告由二副按规定处理。
5、新版海图
1)所有船舶应根据航海通告发布的海图再版信息提出申领新版海图。
2)申领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注明新/旧海图出版日期和申领原因。
3)如果某一海图/出版物在很短的时间内通知要求供船,公司可能来不及邮寄时,船长可在当地港口购买并通知公司。
4)公司与供应商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6、作废的出版物
所有作废和过期的出版物必须从驾驶台/海图室移走并销毁,防止航行时再被错误使用。
7、年度出版物
1)公司将供应所有船舶年度出版物。
2)如果这些出版物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及时收到,船舶应通知公司并同时在当地港口购买其中的急需者。
4.3.2 海图/航海资料改正的一般要求
1、海图及航海图书资料的改正应做到、及时、准确、整洁和正规。
2、永久性航海通告必须用专用海图改正笔在海图上进行改正,同时应在海图的左下角用海图改正笔登记。
3、临时性航行通告及航行警告应用铅笔标绘在有关海图上并注明日期。对临时性航行通告的改正,应在海图的左下角用铅笔登记。建立《临时通告簿》和《航行警告簿》并及时进行更新及撤换。
4、对灯标雾号表、航路指南、海图目录、无线电信号表等进行改正后要做好改正记录。
5、应及时申领或购买有关航海图书的修正案及补篇,并将其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
6、在接到中文版航海通告后,二副应在最短时间内登记到海图卡片并将所有海图全部改正。
7、在接到外文版航海通告后,二副应在最短时间内登记到海图卡片,首先要改妥本航次用海图和预备航次用海图。然后,抓紧时间把所有海图陆续予以改正。
8、二副在收到海图及航海出版物的新版消息后,应根据所营运航线及时申购或申领。在新图或新书未到之前,应保留原海图或书籍,以备应急情况下参考使用。
9、船舶收到海图后要核实海图背面是否有受控章。
10、建议船长使用“航海通告累计清单”定期确认改正是否逐期进行及是否使用新版海图。 |
海图作业
1、船长应对海图作业全面负责,并应对驾驶员的海图作业进行检查指导。驾驶员应认真作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
2、在使用海图时,应根据不同海区选用不同的比例尺。例如:岛礁区、狭窄水道、港口、浅水区、沿岸水域,要使用最大比例尺海图。
3、所有航次用图必须改正到船上最新一期航海通告。
4、计划航线上的每一航段应清楚地标明计划航向、航程、转向点、施舵点,每一转向点附近应标明转向点的经纬度或转向参考物标的方位/距离和距航次终点的航程。每一航段的连接必须连续。换海图时,应在前一张海图上标明换下一张海图的位置和图号,同时应将上一张海图上的最后—个船位准确地移到下一张海图上。
为强调安全航行以下各项应标注于海图上:
1)平行避线险(除非浮动物标预先被核对过否则应使用固定物标);
2)定位方法和定位频率;
3)显著的航海和雷达物标;
4)NO-GO AREA (NO-GO AREA 仅标示出影响航行安全的浅点、沉船等,对航行安全没有影响的区域无须标注。NO-GO AR EA 因船舶吃水、潮汐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不应作永久标注);
5)物标和灯塔的初隐初显;
6)方位避险线;
7)串视物标、导标等;
8)显著的潮流;
9)安全航速和必要的速度改变;
10)主机状态的改变如备车等;
11)最小富余水深;
12)应开启测深仪的位置;
13)交叉会遇警戒区和通航密集区;
14)最小安全距离;
15)应急锚地;
16)抛锚时应避开的电缆,障碍物等;
17)航行计划放弃线;
18)VTS 报告点等。
5、与计划航线相关的航行警告、预告和临时通告及必须提示注意的内容应清楚地标示在航线附近。
6、所有船位都应用标准符号标注,船位中心点必须清晰可见,并标明时间。时间采用船时,用连续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例如:“0800”表示船时0800 时)
7、无论用什么方法测定的船位,都应标注在海图上。当对所测船位有疑问时,必须立即报告船长。在无法测得船位时,应在交班时标明推算船位。
8、海图作业应统一使用2B 铅笔,不得使用荧光笔、软头笔、红蓝铅笔等。所有作业必须清晰,航行计划标注的信息不应遮住图上印刷的资料。
9、本航次进行的海图作业,除以前常用的转向点可以保留在海图上外,不应留有以前海图作业的信息,而且本航次进行的海图作业,必须保留到下一次用图时方可擦去。如发生海事,应将当时的海图妥善保存,以供海事调查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