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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验船师考试时间发布
注册验船师是考试合格取得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经注册并从事本级别船舶检验相关工作的人员。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各级别考试均设《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4个科目。
2019年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是11月9-10日举行。
中文名 注册验船师
属 性 职业资格
考试科目 4个
级 别 A级、B级、C级、D级
考试报名
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系统实施网上报名。
考试科目
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各级别考试均设《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4个科目。在A级《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的试卷中,有用英文作答的内容。
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根据《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组织实施暂行规程》规定,除实施纸面考试的D级省市外,其他省市均采用计算机考试。
报名条件
1.工学类、理学类专业
(1)A级
①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船舶和海上设施、集装箱或渔业船舶检验,相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审查,船舶设计,船舶修造,船用产品生产、检测,海事管理,渔政渔港船检管理,船舶驾驶,轮机管理,电气管理,消防检测,无损探测,测厚;下同)满3年;
②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
③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2)B级
①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3年;
②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
③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④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3)C级
①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3年;
②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2年;
③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4)D级
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1年。
2.非工学类、理学类专业
获得非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人员,只可申请参加B级、C级或D级考试,且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相关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免考条件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前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免试《船舶检验专业实务》和《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2个科目。
1.取得交通部颁发的相应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人员适任证书》或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相应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本级别船舶检验相关工作满4年。
2.未取得前款规定证书,但满足下列相应级别条件之一的:
A级
(1)在海事管理机构或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l0年;
(2)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8年;
(3)被外国驻华船舶检验机构聘为该机构验船师后,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5年。
B级
(1)在海事管理机构或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8年;
(2)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交通部或农业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证书,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6年。
C级
(1)在海事管理机构或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6年;
(2)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交通部或农业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4年。
报名材料
(一)本人6个月内的2寸免冠护照照片,背景颜色统一为白色;其他颜色或经翻拍、采用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500K以内。
(二)第二代身份证(含第二代临时身份证)扫描件。
(三)本人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四)本人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扫描件,且证明文件上应由出具单位盖章和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工作年限按照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计算。(船员证书、服务簿或社保证明等资料作也可作为工作经历证明文件一并上传)
考试安排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11月9日 |
上午09:00—11:30 |
科目1 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 |
下午14:30—17:00 |
科目2 船舶检验专业实务 | |
11月10日 |
上午09:00—11:30 |
科目3 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 |
下午14:30—18:00 |
科目4 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 |
注:考试时间以考前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准。
2019年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是11月9-10日举行。
注意事项
(一)各直属海事局将继续举行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机考模拟练习,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请广大考生注意本考区考试的相关通知
(二)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报名地的直属海事局提出申请,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组织实施暂行规程》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2014年注册验船师考试相关通知将在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四)如在考生资格审查期间,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工作资历证明或其他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一经确认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资格考试。
(五)报考人员如确定在某地区参考,应选择其所用的国际互联网通讯协定地址(即IP地址)与拟考试所在省份和城市一致。
(六)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遗失或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